婚外恋就是婚外情,是指已婚者与配偶之外的人发生恋情。其表现除了一般的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之外还有与他人同居和重婚的行为。婚外恋行为隐蔽,其证据一般是间接证据,所以在搜集证据的时候应在合法的情况下广泛收集,以便于得到法庭的认可。
婚外恋就是婚外情,是指已婚者与配偶之外的人发生恋情。其行为类型一般有以下几种: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是否“以夫妻名义”是区别“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和“重婚”的关键;关于何谓“以夫妻名义”,在司法实践中,通常会综合以下几个因素进行判断:
(2)两人对外明确以夫妻名义相称,比如,对邻居、朋友介绍两人系夫妻关系,在社会上以夫妻身份出现等;
主要指对方与第三者亲密的照片。或是对方与第三者一起旅行乘坐飞机或是酒店开房的相关票据,电话的通话详单等。
主要是对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所亲密的录像,对方承认自己存在第三者的相关录音等。
婚外恋的取证一直以来都是难点,一方面要拿出婚外恋的证据,另一方面又不能侵犯包括第三者在内的他人隐私权,否则取证就不合法。以下就是一些取证方法:
如果破门而入,在自家床边,举起照相机、摄像机“咔嚓”摄下床上配偶与第三者有不正当关系的照片,被法院采信的可能性较大。目前很多法官对这样的取证是采用的,他们会据此判决离婚并要求过错方向配偶支付过错赔偿金。因为在自己家里捉到配偶与第三者亲密,谈不到私闯他人住宅,所以,构不成刑事责任。但是在床上捉奸,行为不要过激,照片不要传播,也不要对第三者进行人身侮辱等出格行为,证据仅用于庭审举证,证据有效的可能性较大。反之,如果当事人拿着照片四处张贴、散发,侵犯第三者的名誉权是能够成立的。
在公园、剧院等公共场所取证一般不会侵犯他人的隐私权利,被法院采纳的可能性也较大。因为在公共场所发生的行为失去了狭义的私密性,一般认为,这是行为人自己放弃了隐私的权利。但是在公共场所拥抱、牵手、亲吻的多,过于亲密接触的少。这些亲昵行为的照片很难说明配偶与第三者有重婚或是长期稳定同居的行为,只能从一个侧面证实他们有不正当的异性关系,证明配偶的过错存在。